2018年第九届桂林市大众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桂林市体育局  桂林日报社
2.承办单位:桂林市名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篮球协会
3.协办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文新广体局  体坛导报  桂林生活网

二、比赛时间

2018年11月2日—11月30日;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白天进行。县队组集中进行比赛(11月22日—11月25日)

三、比赛地点

市甲天下广场会展中心篮球公园、龙胜县体育中心民族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篮球、女子五人制篮球。

五、比赛分组

(一)县队组

(二)女子组

(三)大学生组

(四)企业组

(五)机关事业单位组

(六)精英组

六、参加办法

(一)大学生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的在校学生(以学生证为准);县队组运动员必须持有本县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精英组运动员资格不限;机关事业单位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或者招聘人员(报名截止日前为受聘人员且报名时能提供社保、医保或养老保险证明者)。比赛报名截止后,将在有关公众平台对各队报名名单进行公示。

(二)男、女比赛为5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

(三)各县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县队组比赛。

(四)每场比赛开赛前运动员必须出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生组的队员出示学生证,经查验确认无误后才能上场比赛。

(五)凡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运动的人员。每队自行购买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赛者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作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报名费
1.精英组8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组600元;
3.企业组600元;
4.大学生组400元;
5.县队组、女子组免报名费。

(七)每队收取比赛押金1000元,比赛期间如无违纪行为(如殴打、辱骂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对方队员和观众,无故弃权、罢赛、冒名顶替等),押金比赛结束后退还。


七、报名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25日下午六点。

(二)报名网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桂林生活网"报名,按各项要求填好上传,微信支付报名费、押金即可。咨询电话:2889398(体坛导报,榕湖北路1号桂林日报社3楼)。

(三)各参赛队自备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红、黄、白、灰为浅色,黑、绿、蓝、紫为深色。服装不统一的,严禁上场比赛,并对因服装不符合要求带来的延误负责),上衣前后需有明显号码,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以及队员编号。

(四)抽签时间及地点:10月27日(周六)下午4点在市体育中心会议室召开抽签会议,各参赛队派代表参加,不来的视为放弃本队抽签权利,由工作人员代抽。


八、竞赛办法及有关规定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最新解释。

(二)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对方以20:0获胜),以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两队或多于两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名次:按它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多少排列名次;如净胜分相同,则按它们之间比赛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如得分仍相同,则按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排列名次;如所有净胜分仍相同,则按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排列名次。

(四)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名次,将用抽签的办法进行名次排列。

(五)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不到赛场的球队,作弃权处理。如无故弃权,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六)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如发现运动员同时参加两支以上队伍比赛,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并禁止参加此项篮球赛三届,同时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

(七)参赛队中如有在赛场上发生打人、罢赛、无理取闹、不尊重裁判、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所有成绩;并将根据具体违纪情况,给予该队或违纪的队员(同一个队名或同一批队员不同队名)禁止参加此项赛事1-3年的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他人伤害者,组委会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肇事者的有关责任。

(八)球迷应文明观赛。各队领队、教练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本队啦啦队人员以及球迷,引导他们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严禁侮辱、谩骂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比赛工作人员以及对方球队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观看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多次违犯的,将建立球迷黑名单,直至取消其永久到场观看大众篮球赛资格。

(九)申诉规定:比赛中如某队提出申诉,须交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退还;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提出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以内上报文字申诉材料(不受理口头申述),逾期不予受理;若对队员身份资格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述,必须提供证据材料。

(十)赛制要求

1.县队组:每个县派出一支代表本县最高水平的男子球队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比赛;比赛视报名情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

2.大学生组、企业组、机关事业单位组、精英组比赛: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决出相应名次。

(十一)女子篮球赛分组视报名情况确定。

九、清洁比赛的要求

(一)过分挥肘,伸腿绊人,挥臂击打,用脚蹬踏,贴近腾空队员直接伸腿或将身体移入其身下垫脚或撅臀等坏动作,均可能发生严重的伤害事故;他们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直接导致球场冲突的重要原因,必须认真对待。对有意识出现的这些坏的、伤人的动作:

1、没有发生接触的,但使得对方动作或节奏发生迟缓或变形者,应判罚技术犯规;
2、有发生接触的,通常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发生接触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可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犯规;
4、用拳头击打对方队员的,要判罚取消比赛资格。

(二)关于队员"弓腿"的判断与判罚。

1、进攻队员上篮时弓腿,必须是一种自然的动作,如发生身体接触,不是犯规。
2、进攻队员以弓腿姿势持续(并没有收回)顶撞防守队员,是一起进攻犯规。
3、进攻队员弓腿后使用蹬踹动作撞击防守队员,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严重的可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三)零容忍。

参与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质疑裁判员的判罚,对判罚不满,用手指着裁判做"摊手"、"抱头"、"拍地板"等抱怨的动作;与裁判员纠缠或近距离与裁判员对视,对裁判员做出挑衅性动作或手势;冲着裁判员鼓掌,煽动观众,做戏剧性的表演;指责谩骂裁判等行为,将直接判罚技术犯规。情节恶劣者,将被处以更加严重的处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均为税前奖金)

(一)县队组:奖励前8名。
(二)女子组、大学生组、企业组、机关事业单位组、精英组比赛:15队以上录取前8名,10-14队录取前6名,9队以下录取前3名,3队(含3队)以下不比赛。
(三)获得名次的队均给予奖励。奖金数依次为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